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资料图)
(刘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 法律法规”)和(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和5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7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所有议案及资料逐一认真审阅,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所有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 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对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 |
2022年2月15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 | 1.关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3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1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8月26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0月25日 | 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如下: 1、提名委员会:2022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了( 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议案》。
2、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议了 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战略委员会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的议案》 关于<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市场战略>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可能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章制度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监管部门以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工作情况
1、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2022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5、经自查,本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2023年,本人将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水平,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学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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