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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聂金秀 卢俊锦 记者罗勉报道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商务局官网发布《〈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从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培育专业展会、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支持展会参加认定认证、支持举办国际性会议、支持组团参加市外国内展会等六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扶持和奖励,加快推动深圳会展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在新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方面,《实施细则》提出,深圳将聚焦“20+8”产业,支持引进行业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国内外知名品牌展会,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新引进的世界商展100强项目,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全国展览100强项目,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的国际会议项目,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培育专业展会方面,深圳将对符合深圳“20+8”产业布局的新落地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培育期资助。根据《实施细则》,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举办且办展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新落地专业展会,按项目实际发生场租的25%给予连续三年的培育期资助,每个展会每年资助上限为50万元,三年累计资助上限为150万元。
在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将按照每天2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在深圳专业展馆举办的专业展会项目给予场租补贴。其中,15万平方米以下的展会补贴上限为3万平方米。
在支持展会参加认定认证方面,深圳将对经认定为“深圳市品牌展会”的展会,或通过全球展览业协会认证的展览或机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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