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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来源:节选自苍南教育局
录取顺序。普通高中实行分批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最低控制线公布后,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将录取结果导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以便考生和家长及时获取信息。未纳入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的考生,不得录取。
第一批次为特长生、特色生等自主招生。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志愿填报前,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事先公布的办法录取并锁定。
第二批次为统一招生、统筹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需填报志愿。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志愿填报后,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并锁定。
考生填报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为3天。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更改。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分两个段次:
第一段:苍南中学,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和金乡高级中学全县班,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少数民族班(此班限我县户籍少数民族考生填报),嘉禾中学、树人中学、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公费生,嘉禾中学自费生。
第一段均面向本县全域招生。
第二段: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第二高级中学、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普通班,求知中学、金乡卫城中学,树人中学自费生。
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只招收本校施教区户籍的考生(第二段公办普通高中施教区见附件1)和面向本校施教区外的限额生。本县户籍考生若跨施教区填报,或县外户籍考生填报施教区内的招生志愿,均属无效志愿,第二段一律不予录取。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灵溪普通班面向灵溪镇、藻溪镇户籍考生招生,灵溪中学(三禾高级中学)三禾普通班面向桥墩、矾山、马站片区户籍考生招生。在县民族中学就读的非灵溪镇、藻溪镇户籍的我县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可填报灵溪中学和灵溪第二高级中学普通班。
宜山高级中学、钱库高级中学、金乡高级中学分别指定限额向本校施教区外户籍考生招生。苍南县户籍(除招生学校施教区户籍外)考生,符合我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温州市外户籍考生和在我县报考的温州市非本县户籍考生,均可填报。但限额招生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校施教区统划分数线。
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我县全域招生。
每位考生在第一段可选填1—10个志愿,在第二段可选填1—10个志愿。
第三批次为生源不足的民办普通高中市域内招生及经省厅批准的省内市外民办普通高中来温招生。在第一、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市域内仍有空余学额的民办普通高中、经省厅批准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经申请批准,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线上且未被任何高中录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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